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告白【中】 (第16/25页)
,自己常常取乐般的喜欢似乎是种相当沉重的感情,会彻底改变一个人那样重要。
——胡思乱想的时间很快结束了。
那双靴子似乎用了相当好的皮料,以至于看上去厚实、沉重,可落在地面上却轻飘飘的,一点声音没有,连尘土也安静地落在地上未动分毫。我下意识抬头,正对上皮靴的主人。
他还是记忆中的长相,连发梢也未变,微微吊起的眉眼间冷戾一如往常,而眼珠却低下来,照出我的身影。
胆怯忽然又束缚了我的躯干。我来找他做什么?大脑一片空白,已经忘记了,嘴里反复嚼着的话应该是一见面就要说的,现在也讲不出了。这该算紧张吗?
——可我又一次跑神了。
1
我想起第一次遇见莱欧斯利的时候,他躺在地上,如今站着看我。明明相同的遇见,两个人的位置却完全反过来。
可能相遇是来回捡小狗样的事。
莱欧斯利并没有把这份注视停留太久。他看上去刚结束一场工作,衣服上沾了些灰,指骨间留着血印。现在该是休息时间了,疲惫感却没有显露在那张脸上。他很平静地收回视线,抬脚往自己的房间走。
“莱欧斯利!”我叫住了他。
“你该教教我,”手指搅着衣服,我的声音带了点抖,“我什么都不会,你该教教我。”
他终于转过了身:“教什么?”
“打零件,搏击,撒一些必要的谎,”他发出了嘲讽似的笑,“还是说zuoai?”
“都教教我。”
我从身后抱住他:“我什么都不会。”
他没说话。我只好求他,我只会求他了:“没有人教过,所以我不太会喜欢别人,你来教我好不好?”
“……”
我靠着他,紧紧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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